愛的眼神
我們怎樣看自己的伴侶常常取決于我們自己怎么樣,而不是對方怎么樣。丈夫也好,妻子也好,都不是觀眾,而是深入到對方生活的觀察者。
一個妻子曾對我說:“結婚前,我丈夫是一個關心體貼、精力充沛的人,他的手好像沒法從我身上移開。結婚后,他變成了一個懶蛋,看球賽比看我還多。他從猛男變成了‘懶蛋’。”
“真逗,”她丈夫回答道,“不過最近你有沒有瞧瞧你自己是啥模樣?我們結婚前,你很漂亮。現在你穿的是破舊的睡袍。如果說我從猛男變成了懶蛋,那你就是從美女變成苦工。”
這種互相傷害又帶有孩子氣的爭吵清楚地說明夫妻如何互相挑毛病,而不是尋找愛。這是一個看問題的方法問題。
作家朱迪斯·厄斯特曾寫道:“當你覺得他像羅伯特·雷德福一樣儀表堂堂,像索爾仁尼琴一樣心地純潔,像伍迪·艾倫一樣言談風趣,像吉米·康納斯一樣身體矯健,像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一樣頭腦聰明,那你就被愛沖昏了頭腦。當你認識到他在長相方面像伍迪·艾倫,頭腦方面像吉米·康納斯,言談方面像索爾仁尼琴,身體方面像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無論在哪一方面都不像羅伯特·雷德福——但你卻偏偏要嫁給他,這才是真正的愛。”
持久愛情的這一法則教導我們要用充滿愛意的眼神去看自己的伴侶,而不是用尋找愛的眼神去看他(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