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頭銜與稱謂
在西方,尤其在英國,象征地位的頭銜與社會等級差別緊密相關(guān),如阿普萊勛爵、伯納德伯爵(西歐國家用count一詞)。英國上層社會的家族大都有世襲頭銜,例如: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然而,在美國,社會等級的差異微乎其微,美國人沒有英國的那些世襲頭銜。取而代之的是職業(yè)稱謂。這些職業(yè)稱謂所表明的是靠自己的努力而贏得的一種承認,而不僅僅是靠世襲繼承。
最常帶有稱謂的職業(yè)有:外交官、議員、法官、軍官、醫(yī)生、教授、牧師、猶太教教士以及一些新教牧師。
常見的例子有:瓊斯大使、史密斯議員、洛克菲勒州長、哈利法官、克拉克將軍、布朗大夫、格林博士、懷特教父、科恩教士和格雷大主教。
一般來說,所有從事其他職業(yè)的男性被稱為“先生”,女性被稱為“女士”?!伴w下”和“夫人/太太”是對男、女兩性的尊稱。在英國,待人接物要比美國正式。對美國人來說,友好和不拘禮節(jié)的人際關(guān)系要比頭銜和社會地位更為重要。美國人認為,即使他們對某人直呼其名,如查理或保羅,他們?nèi)匀皇呛茏鹬剡@個人的。對他們來說,彬彬有禮與灑脫不拘是各不相干的兩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