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生命
我父母兩人共有六本書。其中兩本是圣經、第三本是新舊約用語索引、第四本是《噗噗熊街角的屋子》(The House at Pooh Corner)、第五本是《1923年話匣子年鑒》(The Chatterbox 1923 Annual),而第六本是馬洛禮(Malory)的《阿瑟王之死》(Mortd’Arthur)。
我發現有必要把書偷運進出家里,而且沒有屬于自己的房間時,對于于屋外廁所的供應品,我不能要求太多。我第一次讀到弗洛依德和D. H. 勞倫斯,是坐在馬桶上的,而或許,那終究是最佳之處。我們在馬桶水箱上懸吊了一個橡膠手電筒,而我必須將周六那份工作賺來的錢,平分花在買書和買電池上面。我母親清楚知道,她那些永備牌電池,如果光是用來照明區分衛生紙和其功能的空隙,可以維持多久。
有一回我又把書塞在內褲里,好帶進屋里。我必須找個地方把書藏起來,而任何人,若擁有一張單人床,標準尺寸的,以及平裝書籍,標準尺寸的,就會發現,床墊底下每一層可容納七十七本。可是當我的收集品增加時,便開始擔心母親會注意到,用眼睛就看得出女兒的床正逐漸升高。有一天她真的發現了。她全給燒了…。
……我成長過程中,必須背下很長的圣經段落。到我離開家庭,自己賺錢以便繼續求學時,便靠背誦來抵擋寂寞和恐懼。在殯儀館里,我稍稍對著防腐香料液念約翰 ?多恩(Donne)、對著尸體念安德魯?馬維爾(Marvel)。后來,我發現丁尼生(Tennyson)的〈夏洛特〉(“Lady of Shalott”),因為有節焰感,對于心智失衡者具有一種安撫作用。在那個時候我把自己也算在失衡者之列。
藝術的療愈力量并非夸大其詞的幻想。我奮力留住語言,語言因而讓我心智正常,具有力量。到現在仍是如此,而且我所知道的痛苦,無一不透過藝術而得到舒緩。對某此人來說,是音樂,另一些人,是繪畫,對我來說,是主要的是,不論出現在詩歌或散文中,詩能夠切穿嘈雜和傷痛,將傷口打開以清理之,然后逐漸教導它自我療愈。
心靈和精神不像受損了的身體具有一種本能。療愈不會自動給引發,而危險也通常無以避免。既然我們會讓自己受傷,那么讓自己得到療愈也是合乎邏輯的。比起以往任何時候,藝術要做更多的工作,但是這份工作它是做得來的。像我們這樣一個自我毀滅的社會里,藝術之為一種療愈的力量,會受到鄙視,并不令人感到訝異。
對我自己而言,夜復一夜回到借來的房里時,我感到放心且滿溢,而非困苦和疲憊,我意圖避免《無名裘德》(Jude the Obscure)的命運,雖然閱讀那本書是很有用的警告。我所想要的,并不理當屬于我,而雖然它也不能以完全同樣的方式拒我于外,但是任何人若堅持要做某種人或是想要某些東西,我們仍然會給他很微妙的懲罰。當我被關在家庭和階級為我所劃定的小小空間里,是想象力那片無限的天地,讓我得以刮除他人那些假設的表層。書中自有完美的空間,就是這個空間,讓讀者能夠逃避地心引力的諸般問題。
詹涅特.溫特森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