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McGuinness是搖滾樂隊U2的管理者,他談論了關于非法下載音樂的一些問題
今天的基本論題是,音樂產業處于危機中。請跟我們談一下這一點。
呃,現在,互聯網共享逐漸取代了購買唱片,這意味著音像產業每年銷量下降15%~20%,該產業逐漸被遺忘。如果全球各地的網絡服務供應商不采取廣泛合作,電影業也會重蹈覆轍。
你認為誰要為這種現象負責呢?
當然,最直接的就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他們為世界各地的用戶提供寬帶服務,并且可以非法免費下載音樂,電影,電視節目或者圖書等資料。首先,我們希望網絡服務供應商們能夠過濾掉含有非法下載目錄的網頁,然后,更我們合作采取新的商業模式,他們可以作為版權所有者和唱片公司,電影公司分享收益。
為什么要和這些供應商達成這種共享模式的協議如此困難呢?
從個人的角度來講,我認為網絡服務供應商行業非常憤世嫉俗。他們曾經宣稱,他們不可能過濾網也。這是說謊。歐洲的比利時,丹麥和其他一些國家的法庭都表示,這并不是充分的理由。他們遲早要為這種行為負責,因為非法下載的泛濫正在堵塞他們的網絡,他們無法處理系統中如此大量的非法材料。
我知道,現在百度被音樂行業列入非法下載黑名單,它是中國最大的搜索引擎,在NASDAQ(是指美國"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榜上有名,這次被單獨提名列入黑名單。我們不能讓百度和我們進行談判,但是他們發表了聲明說,他們相信產權保護。他們宣布,他們和包括EMI,搖滾音樂集團和一半以上的國內唱片公司都有合作關系。他們認真對待知識產權保護法,所以他們會繼續在互聯網上進行打擊盜版的活動。聽上去非常冠冕堂皇,是嗎?
聽上去很好,但是只怕做的不如說的好。百度利用別人的專輯賺了非常非常多的錢,但是他們給專輯所有者,作者和演員的卻非常非常少。
有沒有法律策略呢?有沒有什么司法部門可以讓你們要求賠償呢?
是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法國。法國一旦發現非法下載者就會提出警告,警告三次以后就會斷開非法下載者的網絡連接。世界各國的音像行業都向本國政府推薦這種模式。這種方法是Olivennes首創的,今年年底可能會在法國立法。我們對這種做法非常贊同。
簡單一點來說,如果從現在開始實施這種策略,U2樂隊會不會還像以前那樣風光呢?
我們不是為了U2樂隊才采取這種行動的。這是代表音像行業,我只是一個代表,代表所有藝術家。
當時,但是如果一個新的樂隊,一個新的有潛力的U2樂隊從今天開始成立,他們能不能賺取那么多的錢在收益呢?
這是非常大的問題,因為傳統的唱片公司過去依賴人才,但是現在他們不愿在人才上做投資。
非常精彩。 Paul McGuinness,非常感謝你到我們節目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