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大綱(修訂本)

總則
國家教委《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基礎階段英語教學大綱》規定,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基礎階段的教學任務和目的是“傳授英語基礎知識,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嚴格的基本技能訓練,培養學生實際運用語言的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作風和正確的學習方法,培養學生邏輯思維能力和獨立工作能力,豐富學生社會文化知識,增強學生對文化差異的敏感性,為學生升入高年級打好扎實基礎。”
同時,《大綱》也指出,“以測試手段來檢查外語教學質量,檢查(大綱)執行情況,以推動外語教學改革。”
根據《大綱》中的上述規定,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大綱特作如下規定:
一、考試目的:
本考試的目的是全面檢查已學完英語專業四級課程的學生是否達到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各項要求,考核學生運用各項基本技能的能力以及學生對語法結構和詞語用法的掌握程度,既測試學生的綜合能力,也測試學生的單項技能。同時,也是評估教學質量,推動校際交流學習的一種手段。
二、考試的性質與范圍
本考試屬于尺度參照性標準化考試。考試的范圍包括基礎階段教學大綱所規定的一至四級除讀音和說的技能以外的全部內容。由于目前尚未具備口試的條件,暫且只進行筆試。
三、考試時間與命題
英語專業四級考試于每年5月份舉行。由英語專業學生四級考試命題小組負責命題與實施。
四、考試形式
為了較好地考核學生運用各項基本技能的能力,既照顧到科學性、客觀性,又照顧到可行性以及基礎階段英語水平測試的特點,同時為確保試卷的信度,本考試除寫作及聽寫部分為主觀試題外,其余都采用多項選擇題形式。主觀試題部分旨在較好地測試學生靈活運用語言的能力,從而提高試卷的效度。
五、考試內容
本考試共有六個部分:一、寫作 二、聽寫 三、聽力理解 四、完形填空 五、語法及詞匯 六、閱讀理解。前兩部分需時60分鐘,后四部分需時80分鐘,整個考試需時140分鐘。
I.寫作 (PartI:Writing)
測試要求
(a)要求根據所出的題目和列出的寫作提綱或圖表、數字統計表等(也附有寫作提綱)寫一篇150詞左右的短文。能做到內容切題、完整、條理清楚,文章結構嚴謹,語法正確,語言通順恰當。考試時間35分鐘。
(b)寫便條:
要求根據提示寫大約50--60詞的通知、便條、請貼等。要求格式正確,語言得體。考試時間10分鐘。
題型:
本部分為主觀試題,分兩節:SectionA和SectionB。
SectionA:作文(Composition)
本節是作文,題目主要屬于記敘文、說明文或議論文的范圍。
SectionB:寫便條(Note-writing)
本節是寫便條。
測試目的:
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測試學生在基礎階段末期用英語書面表達思想的能力。
Ⅱ.聽寫 (PartⅡ:Dictation)
測試要求:
(a)要求學生在全面理解內容的基礎上逐字逐句寫出全篇短文。
(b)拼寫和標點符號正確無誤,錯誤率不超過8%。
(c)考試時間15分鐘。
題型:
本部分為主觀試題。聽寫文章全篇約150個詞,共念四遍。第一遍用正常速度朗讀,錄音語速為每分鐘120詞,
讓學生聽懂短文內容大意。第二、三遍用稍慢的速度朗讀,句子或分句間有大約15秒左右的間隙,讓學生書寫。第四遍再用正常速度朗讀,讓學生檢查。
測試目的:
測試學生的理解和書寫能力、拼寫熟練程度以及標點符號的正確運用。
選材原則:
(a)題材廣泛,體裁多樣。
(b)文章的語言難度以不超過教學大綱中的規定為準。
(c)文章長度約150詞。
